個體戶有哪些稅收優惠?
錄入編輯:超級管理員 | 發布時間:2024-05-16 09:27:43增值稅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(含本數)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免征增值稅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;適用3%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,減按1%預征率預繳增值稅。
上述政策執行截止時間由2023年12月31日延續到2027年12月31日。
二、個稅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范圍,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為不超過200萬元。
不論是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,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。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,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。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,可疊加享受本條優惠政策,且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。
減免稅額=(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-其他政策減免稅額x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: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)x50%
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準確、如實填報經營情況數據,系統即可自動計算出減免稅金額。
三、餂怎⊥鶉?懷練瘩痄閔互爰攄吾熟а芻炙躑貨啐奉文乚穡遠飼費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對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(不含水資源稅)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(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)、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已依法享受上述稅費其他優惠政策的,可疊加享受本條優惠政策。